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和我校工作实际,现将2021年元旦放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2021年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
元旦放假期间相关要求如下:
(一)各单位要加强常态化精准化疫情防控工作,密切关注全国高、中风险地区情况,及时做好通报工作。
(二)各单位要严格做好放假期间值班及安全管理等工作,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全面掌握在校和离校师生员工信息。
(三)校内生活的师生员工要严格遵守学校管理规定,尽量减少出校,做到学习、生活空间相对固定。确有需要出校的,要注意个人防护、避免人群聚集。
(四)在校学生当日返校且不出南京市的,在网上办事大厅报备后,经人脸识别系统核验出校。
(五)师生员工如确需离宁,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向单位报告去向及起止时间,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开,途中须做好个人防护。在宁师生员工原则上不跨省出行。
(六)师生员工进校门一律经人脸识别系统核验身份,严格进行体温检测并查看健康码;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
(七)各相关单位要做好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扎实做好师生员工生活保障工作。
(八)各相关单位要参照学校要求,加强对参与校内后勤服务、在校区内从事经营企业员工的请假报备管理。
特此通知。
2020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