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学生安全防范意识,降低校园可防性案件发案率,巩固“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高校”建设成果,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七届“学生安全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防范教育先行”的原则,紧紧围绕“预防通讯网络诈骗,上好安全第一课”主题,抓住当前校园安全中的突出问题,通过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扎实推进校园安全文化建设。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生安全教育活动,寓教于乐,寓学于乐,增强广大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能力,进一步降低通讯网络诈骗等可防性案件的发案率。
三、活动对象
全校学生、辅导员
四、时间安排
2020年10月10日至11月30日
五、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宣传部、学生处、研工部、团委、保卫处、各学院等部门和单位。
六、活动安排
阶段 | 活动内容 | 组织单位 |
组织宣传10.10-10.16 | 利用校园网、横幅、微信公众平台、融媒体等媒介宣传本次活动,积极营造活动氛围,组织校园安全文化展。 | 宣传部 学生处 研工部 团委 保卫处 各学院 |
各学院组织召开第七届“学生安全教育月”活动的动员部署会议,积极营造活动氛围,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并及时做好活动的宣传报道。 | ||
教育实践10.10-11.30 | 第七届安全教育微电影大赛暨“安全让生活更美好”短视频大赛 | 学生处 研工部 保卫处 各学院 |
第一届安全教育微课大赛 | ||
“安全教育我来讲”才艺大比拼 | ||
第三届大学生安全知识竞赛 | ||
各学院自行开展安全教育主题班会,确保覆盖率100%。 | ||
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的老师成立评审组,依据各项子活动评分细则进行评审;青春剧场现场颁奖。 | ||
先进表彰 12月上旬 | 对各学院提交的台账资料、推荐的先进个人,依据先进集体考评标准,评选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进行表彰。 | 保卫处 |
七、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具体责任
各单位须以巩固我校平安校园建设成果为己任,把“学生安全教育月”活动作为消除校园安全隐患、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的重要举措。宣传部要充分发挥新媒体在学生安全教育中的作用,利用校园网络平台加强安全教育月宣传,营造活动氛围。学生处要强化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将可防性案件发案率作为辅导员日常工作考核指标。团委要加强学生社团组织的日常安全教育与管理,并发挥学生社团在安全教育活动中的作用,调动广大团员、各类学生社团积极参与安全教育月的各项活动。保卫处要认真做好学生安全教育月活动的筹备和落实工作,积极协调各部门,确保安全教育月各项活动有序开展,并做好活动总结、考核和评优的组织工作。
(二)广泛宣传动员,精心组织落实
各学院要加强安全教育月活动宣传,结合各学院特色、实际,认真制订好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活动的时间、内容和职责,全面动员、组织、实施安全月活动的各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并加入第七届“学生安全教育月”工作QQ群(239558722),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参与活动的积极性,营造“人人关注、广泛参与、有序开展、全面落实”的活动氛围,切实提升活动实效,确保活动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三)总结活动经验,表彰先进典型
各学院在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月”活动期间,要注重工作总结,建好工作台账,各项活动须有书面材料,包括相关会议记录、活动方案、活动图片、新闻稿、活动总结等,并于12月10日17:00前,将纸质材料(装订成册)送至保卫处(仙林校区学生事务中心322室,电话85866111)及电子档发送至邮箱(chensc@njupt.edu.cn),参与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
此次活动将评选出8个先进集体(考评标准见附件五),并根据安全教育活动组织和安全教育成效等方面工作,评选出10-15名先进工作者(辅导员)和80名活动积极分子(学生),并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评选结果将作为学院和个人参与年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重要考评依据。
附件:(点击下载)
附件一:关于开展第七届安全教育微电影大赛暨“安全让生活更美好”短视频大赛的通知
附件二:关于开展南京邮电大学 “安全教育我来讲”才艺大比拼活动的通知
附件三:关于开展南京邮电大学第一届安全教育微课大赛的通知
附件四:关于开展南京邮电大学第三届大学生安全知识竞赛的通知
附件五:第七届“学生安全教育月”活动先进集体考评标准及相关申报表
南京邮电大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0月10日

